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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所周知的理由:上市难。前任村长放了千余家,鼓励上市,亏损能上市,几期临床没什么营收都能上市,基金方按方抓药,而这任村长转变太大,上市退出渠道急剧收窄。另外,大环境不好,居民部门没钱消费,政府付费能力不足(欠钱),导致企业生产部门业绩持续承压。

基金的LP也高度关注基金的DPI,流动性,在此压力下基金回收投资的压力巨大。

  • 基金方,上市难且上市后估值也有极大下滑,还有锁定期及锁定期解除后交易量不足带来的退出风险。另外,即便不考虑上市退出,企业经营受到大环境影响巨大,净利润多有下滑,基金投资人收回款项可能才是王道。
  • 基金方,回购并不保险。基金方需要考虑一重要的风险,就是一旦目标公司业绩变脸,目标公司及实控人同时对多个股东触发回购,那么所有股东都提出回购=所有股东都无法回购。公司一夜之间可能只剩下清算价值,实控人摆烂或者希望远赴美、澳。双方博弈是最后的财产争夺,围绕着财产保全、追加配偶、边控等展开。
  • 基金方,很多实控人难以共患难。很多实控人有技术、有创业激情,但在某些情境下可能也会发现实控人也有某些缺陷。很多实控人此前是顺风局,但在大环境极具波动的情况下,一些实控人的某些缺陷会被迅速放大,可能导致目标公司快速下行。比如技术出身的实控人不愿意降低研发投入、不愿意关停或出售某些部门断臂求生。比如某些实控人在基金方主张权利(提出的主张一般合法且合乎此前协议约定但有跳船之嫌)的情况下,对股东心有怨言,恶语相向,导致双方关系迅速破裂;或者某些实控人觉得所有股东就应雪中送碳,且须无偿送碳,难以设身处地为基金方思考,导致股东之间离心离德。以上种种,大雪纷飞之时,股东貌合神离,更严重点的闹出股东纠纷,公司各项决策都正常流程董事会股东会个把月;再严重点的公司僵局,以上都会极大降低公司生存发展的概率。综上,基金方在后续上市高收益退出渐成泡影的情况下,提前退出以避免不确定性,不失是一个可行的方案。
  • 基金方,目标公司降估值增加条件引入新投资人,老股东很难决策。目标公司如果今年引入新投资人,大概率降低估值,或者至少实控人为新投资人增加了更多的贴心的回购承诺,对于此前轮次投资的基金方来说,为什么同意了一个同股不同权的增资,有时候内部投决的时候也很麻烦,怪糟心的,还不如提前回购。
  • 实控人,提前回购以降低资金成本。数年前签署的对赌条款难以实现,此前设定的回购利率也较高,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购不失是一个坏事。现在的经营业绩上市非常困难或业态不符合上市导向,与其做大筹备上市,不如稳健经营,避免过分负重前行;另一方面,银行借款已经低至3%以下,远低于股权融资所要求的收益率。
  • 实控人,当下不扩张无需过多的资金。当前不扩大规模,甚至裁撤或出售不盈利的部门,甚至包括裁员,保住现金,活过通缩内卷的冬天成为越来越多人理性的选择。对于有回购硬性约束的投资,可以考虑双方协商提前回购。

以上,凡此种种,都是提前回购的具体理由。话说回来,当下,好聚好散且实控人有能力且有诚信回购的,对于基金方也算不错的结局。虽然没有后面的收益的想象空间,但保住本金就足以和大多数LP交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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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帆

张帆

3篇文章 13小时前更新

律师,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,获法律硕士学位。我在工作中处理基金、投融资、证券、PPP等各种法律事务;工作之余我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各种事物充满好奇,愿意接受新事物、新观点、新想法,喜欢观察,喜欢思考,喜欢写作,希望将一点小小的想法付诸纸面分享给大家。无论读者是否接受,我相信,观点的碰撞总能擦出一些火花,也能给这个世界增加一点点的光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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